原标题:恒玄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854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32.4107万股,约占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000万股的 0.27%。其中首次授予 25.9286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预留 6.4821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3)授予价格:129.492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29.49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10人,为在公司任职的技术骨干人员以及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 31人,为在公司任职的技术骨干人员以及业务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60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60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24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0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0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
X≧60%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 |
X≧110%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3 |
X≧150%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
B 及以上 |
B- |
C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70% |
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 3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 3月 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 3月 25日至 2021年 4月 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 4月 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 4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 4月 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 4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 1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 1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4月 12日向 1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5.928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 12月 20日向 31名激励对象授予 6.4821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调整后)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 票剩余数量 |
2021年 4月 12日 |
129.492元/股 |
25.9286万股 |
110人 |
6.4821万股 |
2021年 12月 20日 |
129.492元/股 |
6.4821万股 |
31人 |
0万股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期次 |
归属价格 (调整后) |
归属数量 |
归属上市日期 |
归属人数(人) |
第一个归属期 |
129.492元/股 |
3.4708万股 |
2023年 7月 11日 |
39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 1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854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 12月 20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年 12月 20日至 2024年 12月 19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24个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仍在职的 23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要求。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 2020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 值定比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进行考核。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1 年,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X≧60%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797号):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65,338,241.71 元,业绩基数为 1,061,171,127.53元,营业 收入增长率为 66.3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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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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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
X≧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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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 定组织实施,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B 及以上 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仍在职的 23名激励对象中:23名激励对象 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结果为“B及以 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0名 激励对象 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结果为 “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70%;0名 激励对象 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结果为 “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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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 |
B 及以上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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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7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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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23名激励对象归属 1.854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3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548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二)归属数量:1.8548万股。
(三)归属人数:23人。
(四)授予价格:129.492元/股(公司 2020年、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130元/股调整为 129.49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激励对象职务 |
激励对象人数 |
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 (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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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二、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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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骨干人员 |
14 |
3.0198 |
1.2083 |
40% |
业务骨干人员 |
9 |
1.6158 |
0.6465 |
40% |
总计(23人) |
4.6356 |
1.8548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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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 2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8548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号》《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