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0
分类:旅游消费
作者:鸿象有喜
阅读:18550
CFi.CN讯:甘源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
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6,000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0
月 26日和 2023年 10月 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
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11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55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60%,最高成交价为 80.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5.4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3,856,06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
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
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10月 27日)前
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034,655股。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008,663股)。
3.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
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