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4
分类:焦点新闻
作者:鸿象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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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欢乐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的50%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的50%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8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60,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79%,最高成交价为 1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778,489.0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2月 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7,405,93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851,483股)。
(四) 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相应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6月 2日、2023年 9月 13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五)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