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美丰: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6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 11,986,072股,占回购注销前
公司总股本的2.0464%,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585,723,752股减少至573,737,68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0月30日办理完成。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股
份回购并注销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
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一)回购方案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3
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9,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45元/股。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4月28日、5月
16日、5月19日、5月20日、5月24日、6月1日、6月22日、
7月4日、8月1日、9月1日、9月23日、10月10日、10月
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另,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2年
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发布的《2022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39)],故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需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 2023年
7月18日发布《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
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0),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1.45
元/股调整为11.28元/股。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5)。此外,公
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公司的
回购进展情况,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
一时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6月1日、
6月22日、7月4日、8月1日、9月1日、9月23日、10月
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10
月 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11,986,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64%,最
高成交价 8.44元/股,最低成交价 7.36元/股,成交均价 7.93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94,999,95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3日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并于10月17日发布《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54)。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0月30日完成,回购股
份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5,723,752
股减少至573,737,680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变动前 |
|
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85,723,752 |
100.00 |
573,737,680 |
100.00 |
股份总数 |
585,723,752 |
100.00 |
573,737,680 |
100.00 |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的。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有利于提
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
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