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上演极限反转,长下影线稳住局势,市场信心仍处于低位
要与市场保持一段距离而它的瞬息万变不过是人性瞬息万变的一个汇聚。选择这个市场,本质是选择直视错踪复杂的人性,走火入魔式的...
2024-06-06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 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 况; (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采 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 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 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 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 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 (三)是否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的情形或董事、监事候选人存在最近36个月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 (四)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事 |
项。 | ||
2 |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处以证券市 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 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 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七)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 限未满的; (八)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 内容。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 为截止日。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 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 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3 |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 |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其专 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 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 专业人士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 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 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另有规定 的除外。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 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 |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 | ||
4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 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本条第(八)项事项需经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 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 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本条第(八)项事项需经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5 |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提出辞职的,上 市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监事会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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