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能东方:关于终止建设重庆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并退还重庆土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3-078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建设重庆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并
退还重庆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重庆市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与重庆市渝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子公司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济走廊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以全资子公司重庆智慧大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大宇”)为项目实施主体,参与竞拍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C3-25-1号宗地(以下简称“重庆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计划用于建设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重庆产业园项目”)。重庆大宇以4,985万元价格竞得重庆地块,分别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和资源交易分中心签署了重庆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重庆市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关于在重庆市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关于在重庆市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二、资产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C3-25-1号
2.土地位置: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C分区C3-25-1
3.宗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4.宗地总面积:73,303.10平方米
5.出让年限:50年
6.购买价格:人民币4,985.00万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资产权属:土地界址准确、权属明晰,与周边单位或个人无任何土地权属纠纷;截至目前,该宗土地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资产权属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9.账面价值:截至2023年6月30日,重庆地块的账面价值3,943.85万元。
三、项目终止及退地的原因、审议程序
自取得重庆地块使用权后,公司积极推进重庆产业园项目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并投入资金支付前期相关费用。但由于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等因素,3C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持续呈现疲软状态,行业下行趋势明显,导致公司3C业务板块经营业绩下滑幅度较大。另外,公司的其他产业没有足够增量业务引入至重庆产业园项目,相关开发工作推进缓慢。
2022年年底,经济走廊公司表示重庆产业园项目注册资本金缴纳时间、开竣工及投产时间已违反相关约定,提出退还重庆地块使用权并解除《投资协议》和《补充协议》。鉴于此,公司基于目前产业发展规划调整,对重庆本地厂房需求下降,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建设重庆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并退还重庆土地的议案》,同意终止建设重庆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将重庆地块退还至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返还公司 4,544.2983万元。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本次事项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正式签署相关协议。
四、协议主要内容
1.经济走廊公司和大宇精雕解除于 2017年 9月 22日签订的“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投资协议》和《补充协议》,协议解除之日起,《投资协议》和《补充协议》的权利义务、债权债务随之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责任。
协议终止后,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投资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保密承诺。
2.经济走廊公司报请有权机关批准收回项目宗地土地使用权,协助重庆大宇解除渝地(2017)合字(渝北)第3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助重庆大宇办理注销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798813号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3.重庆大宇与重庆地块施工方就已施工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费用须达成一致,并提交一份书面协议给经济走廊公司留存。
4.待重庆大宇及其施工方达成协议,且重庆大宇成功办理注销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798813号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手续,经济走廊公司在重庆大宇完成注销相关手续后 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成本 4,544.2983万元无息退还至重庆大宇指定账户。
5.经济走廊公司不对重庆地块已施工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给予补偿;重庆大宇不清除、不恢复场地平整;重庆大宇在协议签订后十日内把项目方案设计图、施工图等完整的资料移交给经济走廊公司。
五、对公司影响
鉴于公司目前产业发展规划调整,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地在佛山和东莞地区,同时考虑到公司营运资金状况,暂时不计划在重庆地区布局产业。本次退地完成后,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现金流量,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投资协议》;
5.《补充协议》;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解除协议》;
8.《退还重庆土地之
<协议书>
》。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