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上演极限反转,长下影线稳住局势,市场信心仍处于低位
要与市场保持一段距离而它的瞬息万变不过是人性瞬息万变的一个汇聚。选择这个市场,本质是选择直视错踪复杂的人性,走火入魔式的...
9月26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北交所修订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以下简称《指引》)。
具体来看,《通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的标准。破发是股价低于首发时的发行价。为避免人为操纵,要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都不破发才能减持;破净是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为提升判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设定了两个比较基准点,即最近一期财报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年报,只有都不破净才能减持。与破发相同,也选取了二十个交易日,都不破净才能减持。此外,为保障价格的可比性,破发、破净都采用了向后复权的计算方式;分红不达标包括两类:一种是三年都没有分红;一种是三年分红累计的金额没有达到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判断的年度是披露了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此外,针对连续亏损公司少量分红是否可以减持的特殊情况,《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定。
二是明确二级市场减持的范围。按照一般理解,二级市场是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如果其他减持方式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实现或者与其类似的,也应参照相同的标准执行。
三是明确预披露时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在减持启动阶段即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判断是否触及不得减持的情形,如果触及则不能披露;如果符合减持的条件,则可以披露减持计划。
《指引》则根据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展阶段、企业特点和监管重点,优化调整不得减持的情形。除破发、破净情形外,增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存在亏损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市场表现、经营业绩绑定,防止随意套现走人,引导其注重经营质量,积极维护股价,提升投资者信心。同时,考虑到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保留适度盈余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暂不将减持限制与分红情况挂钩。此外,北交所本次规则修订还细化了具体执行标准,便于理解执行;以及明确特殊主体比照执行的口径,防止监管套利。
据悉,针对违反相关要求减持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其规则采取自律措施,包括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限制交易等。证监会可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监管措施。下一步,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肃追究违法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上交所表示,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减持行为监管力度:一是提高减持信息披露透明度,对于减持预披露公告,要求充分说明是否符合减持条件。二是加强减持行为监控,强化交易监管,及时发现违规减持行为。三是做好规则咨询与政策解读工作,指导上市公司把好股东减持信息披露第一道合规关;四是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对于涉嫌违规的情形,第一时间采取发函问询、电话提醒等措施,查实涉及违规的,从快从严实施纪律处分。
深交所表示,将完善减持信息披露监管,对于减持预披露公告,要求充分说明是否符合减持条件;完善减持监控系统功能,强化交易监管,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对于涉嫌违规的情形,第一时间采取发函问询、电话提醒等措施,查实涉及违规的,从快从严实施纪律处分,“打早打小打疼”违规减持行为。
北交所表示,将加强交易监控和减持监管,督促相关主体遵守减持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违规减持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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