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了个千亿级产业!深圳:以法治力量开辟发展新赛道
“‘翻新机’这个字眼原来在华强北那是不能提的,翻新电子产品交易都要提心吊胆。”广东省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副...
北京12月20日讯 “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栏目报道,重庆市民雷女士发现,12岁的女儿小李背着大人玩起了游戏,而且还偷偷往游戏里充钱,花掉了三千元,雷女士希望游戏公司能够退回这笔费用。游戏客服回复,如果能够证明为游戏充值的是未成年人,并且是在监护人不在场时完成的充值行为,他们公司可以协助办理退费。目前,雷女士夫妇正在填写材料,向游戏公司申请退费。
发现,根据游戏截图来看,小李所玩的游戏为上海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原神》。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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