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了个千亿级产业!深圳:以法治力量开辟发展新赛道
“‘翻新机’这个字眼原来在华强北那是不能提的,翻新电子产品交易都要提心吊胆。”广东省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副...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李金萍 深圳报道
今年的深圳市两会中,聚焦深港要素流动,不少深圳市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想法。
民建深圳市委员会常委,深圳交易集团市场与数据管理部总经理、东部区域中心总经理冯艳虹表示,公共资源交易作为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通过推动深港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促进湾区要素市场融合发展。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区政府数字经济发展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区政府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大湾区国际信息科技协会会长、数睿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深圳市政协委员杨德斌建议,聚焦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加快打通科研资源在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双向互联互通。
易视智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外导师市政协委员黄卜夫建议,推动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深港校企深度合作,促进湾区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谈及关注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的原因,冯艳虹向记者表示,近年来,随着深港合作的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也逐渐出现了深港跨境交易、跨境评审的需求,但由于香港和深圳在制度体系、交易规则等方面的差异,影响了要素市场的资源高效流动。同时,深圳作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先锋者,在平台服务效能、制度性交易成本、信息互联共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打造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深圳样本”,在探索建立深港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方面,与湾区的其他城市相比,拥有独特的地理优势和良好的基础。
基于以上有限制且有基础的现实环境,冯艳虹建议以河套示范区为试点,推动跨境评审、跨境交易、交易数据共享,进而推动深港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具体来看,她提出三个方面建议,其一是推动完善深港公共资源交易顶层制度设计,通过建立完善深港公共资源交易的顶层制度设计,如畅通市场要素流动,统一制度、规则、程序、交易标准,规范操作流程等措施,建立合作机制和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这是推动公共资源要素流动的关键。
除了顶层设计之外,推动两地的公共资源数据共享是重要内容。为实现数据共享,建议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公共资源交易跨境流通数据目录化管理,为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数据流通环境提供经验和有力支撑。
在已形成的跨境数据要素流动的基础上,也需要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的协同监管,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监督交易机构的执行情况,逐步健全长期适用于两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体系,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引领区域联动、健康有序地高质量发展。
河套作为中央在粤港澳大湾区部署建设的第四个重大合作平台,2023年8月,随着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发布,进入全面建设提速阶段。
杨德斌在提案中指出,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方面,河套要进一步实现互联互通,比如在物流方面,“旧设备”进出还不便捷,保信亚太公司、港城大研究院等多家区内科研企业和机构均表示经常面临“旧设备”属于禁止类货物无法进境等情况。办理暂时进出境手续需要提交税款担保或ATA单证册,并正式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如6个月内未使用完毕还需要办理延期手续,手续复杂耗时。这些要素流动障碍影响河套科研创新合作发展。
杨德斌建议,在人流方面,加快推动“一线高度便利出入境”通关模式落地。按照《发展规划》“一线高度便利出入境”通关模式要求,积极向上级争取扩大“一号通道”人员通行范围,允许经备案的科研人员及车辆通行并实施“无感通关”便捷监管模式,降低“白名单”人员出入境时间成本。
在物流方面,加速推动企业自用科研货物便利化出入园区。按照《发展规划》“对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实施特殊监管,对货物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监管模式”的有关要求,加快制定科研货物负面清单。对于“白名单”企业及机构采购负面清单外的科研用设备,不按照旧机电要求管理;可优先放宽深港高校,再到企业。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数据跨境安全流通,他建议加快数据跨境专区建设,每个专区可针对一个专属科技研究领域。以生命科学为例,专区可汇聚海外和内地的医疗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产生巨大的科研价值,但又能保障数据不往外流出的风险。
不只关注科研资源要素流通,如何通过产学研一体化促进湾区创新发展也成为委员关注的重点。
黄卜夫在提案中表示,深港两地目前的科研存在偏离市场,要素协同供给不足,成果停留在小试阶段,大量“沉睡”专利有货无市,据统计90%的科研成果没有走向市场。
谈及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黄卜夫表示,科技成果转化程序复杂是重要原因,科研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融资、营销、法律、保险等方面,绝大多数人员缺乏必要的项目运作经验、企业管理经验及人脉资源,最终科研人员仅凭自身力量难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深港两地机制差异也是重要原因。
黄卜夫建议增加企业在产学研一体化的作用,一方面,可以探索以股份制企业为载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模式,采取股份制方式,引进社会、行业、企业的人力、物力、智力、信息资源,逐渐形成“深港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科技企业+行业协会”股份制企业化运营产教融合机制,有效进行资源整合,成立股份制公司。公司既是研发主体、也是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经济实体,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模式。以结果为导向,以企业绩效管理为激励机制,真正实现深港产学研深度融合。
另一方面,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校企合作创新体系,加快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科创部门支持企业“发榜”,高校、科研院所“揭榜”,建立联合式、订单式技术研发新模式;对于企业主动发起的产学研融合项目给予一定比例(不超过30%)的财政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他也建议在打造深港科研技术成果交流平台中,也需要强化推广宣传自身研发成果,比如通过定期学术交流、资源和成果共享、科研访学、联合研发、共建联合实验室、跨境实习、在企业设立高校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实现深港两地的技术双向流动和人才双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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