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1宜宾0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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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52981.SH、2180300.IB 债券简称: 21宜宾01、21宜宾发展01 债券代码: 184086.SH、2180415.IB 债券简称: 21宜宾02、21宜宾发展02 债券代码: 184174.SH、2180510.IB 债券简称: 21宜宾03、21宜宾发展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审计机构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债权代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2024年 1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重要声明.......................................................................................................................2
一、本次债券注册情况...............................................................................................4
二、本次债券主要条款...............................................................................................4
(一)21宜宾01、21宜宾发展01...................................................................4(二)21宜宾02、21宜宾发展02...................................................................4(三)21宜宾03、21宜宾发展03...................................................................5三、重大事项...............................................................................................................6
(一)审计机构变更的基本情况.......................................................................6
(二)影响分析...................................................................................................7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7
五、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7
一、本次债券注册情况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日,获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1〕87),获批规模为不超过45亿元。发行人在该批文项下发行“21宜宾01/21宜宾发展01”、“21宜宾02/21宜宾发展02”、“21宜宾03/21宜宾发展03”,由国泰君安担任债权代理人。
二、本次债券主要条款
(一)21宜宾 01、21宜宾发展 01
1、债券名称:2021年第一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22.00亿元,当前余额22.00亿元。
3、债券期限:8年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票面利率:3.48%。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1年8月3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9年间每年的8月3日;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9年8月3日;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6年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21宜宾 02、21宜宾发展 02
1、债券名称:2021年第二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13.00亿元,当前余额13.00亿元。
3、债券期限:8年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票面利率:3.84%。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1年10月19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9年间每年的10月19日;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9年10月19日;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6年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三)21宜宾 03、21宜宾发展 03
1、债券名称:2021年第三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及余额:发行规模10.00亿元,当前余额10.00亿元。
3、债券期限:8年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票面利率:3.45%。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21年12月24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9年间每年的12月24日;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9年12月24日;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6年12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9、最新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三、重大事项
(一)审计机构变更的基本情况
1、原中介机构情况
本次变更前,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发展”、“公司”)原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对发行人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概括情况如下: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武林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发行人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按照相关程序,确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该项变更已履行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3)该项变更无需征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4)该项变更无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5)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5923425568的营业执照;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11010150),执业资格依法存续有效。
最近一年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执业限制的情况,不存在影响相关业务资格的事项。
3、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程序完成相关资料及事项的移交工作。
(二)影响分析
1、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作为上述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相关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杨银松、蔡晓伟、康樊、肖家晨
联系电话:021-3803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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